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卜夏颤着指尖接过,心里迫不及待幻想着自己穿上这一套漂亮衣服会是什么样子。
爱美的情绪让他忘记了顾昀城,转头就欢天喜地解开围裙掀衣摆。
眼前一晃而过的柔软白皙腰身闯入顾昀城眼中。
顾昀城难得慌乱。
他快速挪开视线,丢下一句“我去外面等你”,脚步匆忙走出了衣帽间。
后知后觉的卜夏重复了一下刚才掀衣服的动作,嘴角扬起狡黠的小弧度。似是觉得不够,他还撩着衣摆站在镜子前,左右扭腰。
直到看到腰上经久不散的深浅红痕,他气鼓鼓骂了林书望一句。
而后又想起林书望今天那副失神落魄的模样,心情爽快了几分。
卜夏忍不住想,他才和顾昀城亲昵了一点点,林书望就被气成那样,要是顾昀城成为了他的男朋友,那林书望岂不是会气到跳楼?而且顾昀城这么有钱,要是当了他的男朋友,他的生活一定比现在好很多吧?
卜夏换好衣服从衣帽间出去,甩甩脑袋,将脑海里经久不散的坏蛋想法驱赶掉。
太久没穿新衣服了,哪怕身上穿着的衣服柔软舒服,卜夏还是不太自在,往顾昀城身前走的那段路程中,他一直不自在地轻轻拽扯调整着衣服。
半边漂亮圆润如暖玉的肩头在顾昀城眼前不停闪现又隐藏,晃着顾昀城的眼睛。
怎么会有人的皮肤白得这么好看?一点不病态,漂亮得像牛奶白的软玉。
肩头最高点隐隐透出粉色色泽,像是被人精心温养出来的绝佳釉色。
等待卜夏走到自己面前的那几秒里,顾昀城恍惚间觉得自己站的地方不是自家的地盘,而是灯光绚烂,场景浪漫的婚礼现场。他像是第一次经历婚礼的毛头小子,站在红毯尽头,局促紧张,又满怀期待地等着自己的新娘。
随着那轻轻的脚步声逐渐靠近,他的呼吸愈发紧促错乱。
“好看,很合适。”
在卜夏开口询问前,顾昀城先一步给出真挚的评价。
“你很适合穿这个颜色。”
说完一句尤觉不够,顾昀城又加了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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