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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槿的后脖颈子寒毛直竖。因为把她带上马背时拉姆瑟斯在她的后脖颈子上重重闻了一下,还扔下一句。
“嗯,真香。”
方槿就有了一瞬间的呆滞。在此时她听到拉姆瑟斯振臂一呼:“出发!!”
埃及军声势浩大的回应着他们的主帅。
方槿顾不上去跟拉姆瑟斯打嘴仗,抓住拉姆瑟斯的斗篷呼的一下把全身包严,以抵挡迎面而来的黄沙。
这一行军跟来的时候是大不相同。路上再也没有停下。就算拉姆瑟斯换马,队伍也没有停。
方槿只坚持了短短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光荣阵亡,倒在拉姆瑟斯身上装死狗,由着拉姆瑟斯把她抱上抱下,喂水喂饭----那是不可能的。拉姆瑟斯每天固定把她叫起来一回,喝水吃饭一次解决。在马背上喝水,要小心水喝到鼻子里或胸口上,要小心不要把自己呛死。吃饭就是把饼和肉干撕成小块塞到嘴里含软了吞下去。这全是技术活。
方槿只用了这短短的一天时间就想明白了。
当拉姆瑟斯把她带过来的时候,其实并不相信她的话。虽然她也没打算让拉姆瑟斯相信,只要把他叫来,把夕梨交给他手上就可以了。这就是她此行的任务。
但拉姆瑟斯明显一开始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拙劣的陷阱,所以在来路上才会频繁的扎营休息,就是为了给他想像中的偷袭者制造机会。
可是当夕梨真的出现时,拉姆瑟斯虽然不见得相信了她所讲得关于她的来历和目的,但却认为她有利用的价值了,才会坚持把她带在身边。
那对方槿来说,下一个阶段的任务就是平安从拉姆瑟斯身旁逃走,在这两国交战的战场上。
方槿一边被马颠得头晕脑胀一边给自己定下了目标。不过一切都要等这行军结束之后再说,反正在飞奔的马背上,在几万名埃及军中间,她是不可能有什么做为的。
一个月以后,拉姆瑟斯的军队停下来了。
“扎营!”拉姆瑟斯跳下马,一手将瘫在马背上的方槿抱下来。
手上抱着的几乎快成了一把骨头。拉姆瑟斯不厚道的想着,先给她洗个澡,大概能刷下三层泥,然后给她准备一些肉汤,喝点肉汤吃点饼大概就能活过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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