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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铁山靠在林逍身边,大口喘着气:“这狈太狡猾了,比我之前遇到的任何一只都要精明。它知道我们人多,硬拼占不到便宜,就用这种诱敌深入的办法,把我们困在这荒山野岭里。现在天色已晚,我们的援兵一时半会儿也来不了,只能靠我们自己了。”
林建国检查了一下老套筒的弹药,脸色凝重地说:“我们的子弹不多了,每个人最多只有十发子弹,必须省着用。等会儿狼群冲过来的时候,先打冲在最前面的,尽量用冷兵器解决,保存弹药。”他看了看周围的地形,“篝火能暂时挡住它们,但火一旦灭了,我们就危险了。虎子,你和几个年轻力壮的民兵负责添柴,保证篝火不灭。”
虎子用力点了点头,扛起长矛走到篝火旁,和几个民兵一起,把提前准备好的干柴堆在篝火周围。月光下,火墙的影子被拉得很长,映在雪地上,形成一道明暗交错的界限。狼群在火墙外徘徊着,时不时有狼试图靠近,但都被火把烫得退了回去。
就这样僵持了约莫半个时辰,突然,狼王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声。紧接着,狼群就像接到了命令一样,开始有组织地冲击众人的防御圈。它们分成三队,一队从正面吸引众人的火力,一队从西侧的树林里迂回,还有一队则从东侧的乱石坡冲下来,目标直指篝火——它们竟然想把篝火扑灭!
“开枪!打西侧迂回的狼群!”赵铁山大喊一声,举枪就打。林逍和周队长也纷纷开枪,西侧的几只狼应声倒地。可后面的狼丝毫没有退缩,反而更加疯狂地冲了过来,有的狼甚至叼着雪块,试图扔到篝火里。
“快用长矛捅!别让它们靠近篝火!”林建国大喊着,举起老套筒对准一只叼着雪块的狼开枪。那只狼被打穿了喉咙,雪块掉在地上,融化成一滩水。虎子也举起长矛,朝着一只冲过来的狼捅去,长矛正好刺穿了狼的肚子,狼惨叫一声,倒在雪地上,鲜血染红了周围的积雪。
可狼群的数量实在太多了,四十五只狼分成几波,一波刚退下去,另一波就立刻冲上来,像潮水般反复冲击着众人的防御圈。没过多久,西侧的防御就出现了缺口,两只狼趁机冲了进来,朝着正在添柴的民兵扑去。那名民兵吓得脸色发白,慌乱中举起火把砸向最前面的狼脑袋。狼被火把烫得惨叫一声,后退了几步,但另一只狼已经扑到近前,一口咬住了民兵的胳膊。
“救他!”林逍大喊一声,举枪就打。可距离太近,他怕伤到那名民兵,只能放弃开枪,抓起身边的木棍就冲了过去,朝着狼的脑袋狠狠砸去。狼被砸得头晕目眩,松开了嘴,那名民兵趁机退到了防御圈里面,胳膊上的伤口血流不止,疼得直咧嘴。
就在林逍击退那只狼的时候,东侧的防御也出现了更大的漏洞。五只狼组成一小队,轮番用身体撞向篝火旁的柴堆,柴堆被撞得剧烈晃动,火星溅起半人高。虎子见状,立刻举起长矛朝着冲在最前面的狼捅去,长矛刺穿狼身的瞬间,另两只狼已经扑到了柴堆前,用带着雪的身体死死压在火焰上,火堆“滋啦”作响,浓烟瞬间弥漫开来。
“不好!火要灭了!”周队长大喊一声,举枪打死了那只压在柴堆上的狼,然后冲过去,抱起一捆干柴扔到篝火里。火焰重新燃烧起来,可比之前小了不少,火墙的防御效果也减弱了很多。
狼王似乎察觉到了防御圈的松动,再次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声。这一次,狼群的冲击堪称疯狂,七八只狼组成“敢死队”,直接叼着湿树枝冲进火里,用自己的身体和树枝共同压灭火焰。短短几分钟,篝火就被十几只狼的尸体和湿树枝彻底压灭,只剩下一些冒着青烟的木炭,原本的火墙防线彻底崩塌。
没有了火墙的阻挡,四十五只狼像决堤的洪水般涌了过来。林逍端起莫辛纳甘,凭借着常年打猎练出的准头,连续开枪,打死了冲在最前面的五只狼,可后面的狼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冲,眼睛里满是嗜血的疯狂。他的子弹很快就打光了,只能抓起身边的长矛,和父亲背靠背站在一起,每一次挥矛都要拼尽全力,才能勉强挡住狼的围攻。
“逍儿,小心身后!”林建国大喊一声,举起老套筒砸向一只扑过来的狼。老套筒的枪托正好砸在狼的脑袋上,狼惨叫一声,倒在了地上。可就在这时,一只体型硕大的狼从侧面扑了过来,目标正是林建国的小腿。林建国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狼的尖牙咬向自己的小腿。
“爹!”林逍大喊一声,想冲过去救父亲,可一只狼从前面扑了过来,挡住了他的去路。他只能挥起长矛,刺穿了那只狼的身体,然后拼命朝着父亲的方向跑去。可还是晚了一步,那只狼已经咬住了林建国的小腿,猛地一撕,鲜血瞬间喷了出来,染红了周围的雪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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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建国惨叫一声,倒在了雪地上,手里的老套筒也掉在了地上。那只狼还想再次扑上来,林逍眼疾手快,挥起长矛就刺穿了狼的喉咙。他蹲下身,抱起父亲的腿,只见父亲的小腿上有一个血淋淋的伤口,伤口很深,连里面的脚筋都被咬断了,鲜血还在不停地往外流。
“爹!你怎么样?”林逍的声音都在发抖,连忙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布条,紧紧地缠在父亲的伤口上,试图止血。可伤口太大,布条很快就被鲜血浸透了。
林建国忍着剧痛,抓住林逍的胳膊:“逍儿,别管我……快去找狼王和狈……擒贼先擒王……只要杀了它们……狼群就会乱……”
【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,不涉及原著剧情,可当原创阅读】 【好消息】: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《歌剧魅影》。 【坏消息】: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! 一觉醒来,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。 雾霾严重,肺结核流行,卫生条件堪忧,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。 更糟糕的是,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。 ——女扮男装的演员。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、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,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,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。 然而,随着时间的流逝,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,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……马戏团人多眼杂,再这样下去,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。 临走前,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,打算跟他白手起家,另组一个马戏团。 · 薄莉不知道的是,少年性格冷漠怪异,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,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。 在他看来,薄莉胆小、贪婪又懒惰。 这样的人,迟早会抛弃他,另谋出路。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,看到他的相貌后,也会抛弃他。 ——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?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。 谁知,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,相反聪明又冷静,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,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。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。 可惜,美梦终究是要醒的。 一天下午,他站在门后,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: “……你再这样说,我就生气了,我现在是单身。” “埃里克?他是我弟弟。”不知对方说了什么,她诧异地笑了一声,“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,怎么可能是夫妻。” · 从这天起,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,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,呼吸近在咫尺,仿佛就在她的身后。 幻觉日益加重。 到后来,她后背紧贴墙壁,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。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,一日比一日炽烈。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,来到她的身边。 【阅读预警】 1、疯狗年下,粘人精男主,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。 2、年龄差为6岁,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。穿越后,男女主同岁。 3、《歌剧魅影》有很多个版本,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(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,而是整体风格),非人感较重,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。 4、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,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,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,那还有什么意思。 5、封面为约稿,可以自留欣赏,禁止转载/盗用。 6、段评已开,不需要任何门槛,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,如KY、代入真人明星、联系三次元等评论,看到会删除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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