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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在乎什么宠物吃了人肉,会不会反过来噬主的忌讳,他只在乎能不能给他的仇人以最严酷、最屈辱、最令人胆寒的方式死亡。
不得不说,至少在让池舟死这件事上,他做到了。
先是宫刑,再是凌迟,人施以极刑,狗啃食皮肉。整整四十九天,日日夜夜被当作牲畜、被视作食物,与一条饿红眼嚎吠的狼犬共处一室,谁都会疯。
眼睛早已被血糊得看不见了,耳朵倒是没被割下来,以至于到了最后的最后,池舟竟然听见铁门被打开的声音,那条凶得不行的狼犬倏然小了声,低低地呜咽了一下,简直像是某种对更高同类者的臣服。
阴暗潮湿的囚笼连气味都是腥臊的,可那人只来一趟,便有人在四角点上了名贵熏香,做污秽泥泞之上一层悬空的精美绸缎,好似这样就能蒙蔽人的眼睛。
池舟便终于听见这些天来,除狗叫外的唯一一句人声。
声如戛玉敲金,甚至带了几分笑意,却勾着丝丝缕缕的凉薄:“池舟,朕来送你一程,也不枉你跟我……”
“夫妻一场。”】
池舟将手从眼睛上拿下来,他这三天做了太多场一模一样的噩梦,总在最后谢鸣旌到天牢拿起刀割上原主喉咙的时候醒来。
最开始害怕得整夜睡不着,要点上蜡烛抱住膝盖蜷在床上盯着燃尽,天明时才能囫囵睡一场。
到后来发现比起逼仄阴暗的卧房,竟然还是幕天席地有阳光的地方更安眠一些。
只可惜,还是会做噩梦。
池舟又叹了口气,从树下站起,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泥土,不受控制地想:
得跑。
还是得跑,这亲成不了一点。
否则,不等他走到原主的最终结局,就会因为终日惶恐和睡眠不足死掉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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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文啦!好久好久好久不见!!![撒花]
每天中午十二点日更,不更会请假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