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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夜行邺城(第2页)

“小马啊,我说你做就行了,别问,等下你们就都知道为什么了,只要干成了,一进秦国,我们都会有爵位。”

赵琛直接许诺爵位,听见有爵位,这些少年人都卖力的干了起来。

李信也搞不懂,用这些布料干什么,用火攻?这点火烧个木头都烧不起来,更别说攻了。

他就看着他要玩什么花样,见势不对,直接就开跑,秦军应该没多久就要到这了,到时候他就可以直接回去了,至于他的话,没成长起来的天才,也不是天才,何况这么自以为是的天才。

“都会写字吧。”

这个问题一下把这里的人都为难住了,字这个东西,在战国时期文盲太多了,平民很多都不识字,城里的都还好,山里的,那基本都是文盲。

这些孩子都面面相觑,居然没人认字,赵字,秦字都不会写。

赵琛深感无力,以后的扫盲工作任务十分巨大啊,文化课不能落下,他自己来这里的一年多都自学了秦字,赵字,对于他来说已经够了,特别是秦篆以后会慢慢演变成现代文字的。

赵琛看向了李信,这是个贵族啊,他会写字啊。

“李将军,咱俩今天得费点功夫了。”

李信被他看得一阵恶寒:“字没问题,又没刻刀,又没竹简,怎么弄。”

这个时代,文字都是刻竹简上的,纸笔都还没有,毛笔蒙恬发明的,汉朝纸笔才代替了竹简和刻刀。

“蒙大将军,对不起了。”

赵琛默念了一句,从怀里摸出了两只毛笔,还有砚台,他就是用不惯刻刀,竹简,才把这些搞出来,至于纸,流程有点复杂,以后有条件再弄。

“这是?”

“毛笔,砚台,我磨墨,然后我教你写毛笔字。”

李信听不懂他说的,只能听着他说的做,毛笔,他听都没听过,现在蒙恬还没把这个造出来啊。

他看着赵琛写毛笔字,然后自己也学着写,他学着学着就惊讶了,这比刀刻轻松多了,压根不费一点力就把字写了出来,这东西如果拿到朝堂上使用,整个行政效率不知道要多出多少倍啊。

而且像秦王这种人,肯定会非常喜欢这个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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